事项名称:国税开业登记(外商投资企业类)
2010-01-09 22:13:33 作者: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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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内容: | (1)外经委“批准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核准通知书; (3)企业的合同(独资除外)、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上述资料的批复;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5)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的批复; (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 (7)董事会成员和管理层领导名单; (8)银行帐号证明; (9)房产证明复印件; (10)委托代理机构协议复印件; (11)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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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税务登记工本费40元(目前按照省国税局规定执行内资收费标准)。 | |
| 审批时限: | 在手续齐全后,即时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