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开业登记(外商投资企业分支类)
2010-01-09 22:13:59 作者: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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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内容: | (1)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核准通知书; (2)分支机构的组织代码证书; (3)分支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护照; (4)分支机构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或房产证明复印件; (5)分支机构的银行帐号证明; (6)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及复印件。 (7)总机构《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8)总机构外经委“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9)总机构的合同(独资除外)、章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及上述批复; (10)总机构企业设立的批复复印件; (11)分支机构委托代理协议复印件; (12)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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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税务登记工本费40元(目前按照省国税局规定执行内资收费标准)。 | |
| 审批时限: | 在手续齐全后,即时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