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开业登记(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类)
2010-01-09 22:14:20 作者:admin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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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内容: | (1)代表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核准通知书; (2)代表机构的外经委“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3)代表机构设立的批复; (4)代表机构的工资证明; (5)代表机构经营场所的租房协议; (6)代表机构的公安证明; (7)代表机构的组织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8)总公司的资信证明; (9)总公司的境外税务登记证件及复印件; (10)代表机构委托代理协议及复印件; (11)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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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标准: | 税务登记工本费40元(目前按照省国税局规定执行内资收费标准)。 | |
| 审批时限: | 在手续齐全后,即时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