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开业登记(个体类)
2010-01-09 22:06:43 作者:admin 来源:
| 审批依据: | ||
| 事项内容: | (1)营业执照或其它核准执业证件及工商登记表或其他核准执业登记表复印件; (2)核准开业通知书; (3)住所、经营场所证明及复印件; (4)业主居民身份证、护照或者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合伙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业主自然情况、现住址证明及二寸照片一张(原件); (6)银行开户证明及复印件; (7)商品货物存放地址证明及复印件; (8)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他资料。 |
|
| 收费标准: | 税务登记工本费40元。 | |
| 审批时限: | 在手续齐全后,即时办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