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入驻须知
1.办理装修手续时,应向创业中心物业管理部提交装修申请及装修方案,在得到书面批准书方可进
行施工。
2.请勿随意改动单元房内格局,若确有需要改动的地方,必须事先征得创业中心同意,并将装修方
案报创业中心。
3.在邻近公共区域的玻璃窗部分,应按创业中心同意要求颜色选用垂直百叶窗帘。
4.创业中心孵化基地单元房内的墙壁均为白色,请勿改用其他颜色涂料。
5.在孵企业在孵化单元内请勿在楼内开火做饭,也不准使用明火。
6.各企业请勿将贵重物品、现金等存放在室内过夜,否则,一旦丢失,责任自负。
7.各企业入驻后,要时刻注意防火安全,请勿私自使用电炉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否则由责任方负
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8.各企业入驻后,要明确防火责任人,并要做好本企业的防盗工作。
环境管理规定
为确保企业拥有良好的工作环境,搞好物业管理工作,特敬请注意以下事项:
1.遵守车辆停放规定,公共场所台阶以上禁止车辆逗留;
2.自觉保持公共部位清洁,请勿随意丢弃垃圾;
3.提倡文明就餐,杜绝浪费,遵守食堂就餐制度;
4.请请勿在非吸烟区域吸烟,在可吸烟区域,应谨慎处理好烟蒂及明火;
5.节约用水,用水后请随手关闭水阀;
6.企业入驻后,要时刻注意防火安全,勿私自使用明火、加热器设备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否则由
责任方负责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如发现异常,应立刻关闭电源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处;
7.企业入驻后,请请勿将私人物品放置在公共区域,如有丢失,请与物业管理处联系,用户在公共
区域内发现其它客人遗失的物品,敬请送到物业管理处;
8.在人员离开办公室前,须关闭所有可能引起火灾的电器;
9.请勿在单元房存放大量纸盒、纸箱、纺织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
消防安全规定
1.在正常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早8:30--晚17:00以外及周末或公共假日期间进入创业中心,须根据
保安人员要求出示本人身份证件进行登记,并严格遵守物业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
2.各单位应仔细检查室内所自接的电源线路是否安全,有没有出现短路等电打火现象;
3.严禁各单位在楼内动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子等有安全隐患的设备;
4.各单位应有专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并做到每天离开单位前检查一次;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管理部门对防火安全的检查工作;
6.各单位应熟悉本单位所在区域的消防设施的分布情况;
7.各单位应组织本单位员工熟悉本单位所在的消防通道;
8.若发现有隐患或异常情况,应及时通知创业中心管理部门;
9.出现意外情况时,各单位要保持冷静,服从创业中心的统一安排;
10.各单位人员要爱护公共消防设施,若发现有人故意破坏,要及时报告。
11.企业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加班,请到中心办公室主动登记,并按时离开。中心园区内不允许非创业中心管理部门人员留宿过夜。 |